新设自行车驾驶者讲习制度
2015.6.16 09:02 | 生活
新设自行车驾驶者讲习制度
在自行车驾驶过程中「闯红灯」或重复一定的危险行为者,必须参加「自行车驾驶者讲习班」的学习。
讲习对象为重复一定危险行为者
● 闯红灯
● 在指定的一时停止地方不停车
● 酒后驾驶
● 违反安全驾驶义务(一边撑伞,听音乐一边驾驶自行车等)
● 驾驶制动装置(刹车)不良的自行车等
根据危险行为程度,有违章罚单处理或在3年内重复2次以上
交通事故者,必须参加「自行车驾驶者讲习班」(收费)!
讲习时间∶3小时
讲课费∶5,700日元
※不服从听讲命令时、罚款5万日元。
驾驶自行车时,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及「自行车安全使用五项规则」。
1.自行车原则上在车道行驶,人行道例外
人行道和车道有区别的地方,以车道通行为原则。
2.在车道的左侧通行
自行车必须靠近道路的左侧通行。
3.人行道以步行者优先,自行车靠车道慢行
在人行道行驶的速度必须是可以立即停止的慢速,如果阻碍步行者通行时必须立即停下。
4.遵守安全规则
禁止酒后驾驶及二人同乘,横行并进。
5.儿童要戴头盔
监护人注意要给儿童·幼儿戴头盔
有关制度的详细内容,请咨询茨城県警察。
茨城県警察